各有关单位、有关职员: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别中心《关于赞同继续拓展安全评价师职业技能鉴别工作的复函》的需要,依据国家职业资格鉴别和《安全评价师国家职业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2025年中国安全生产协会将继续帮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别中心面向安全生产范围中的从业职员组织安全评价师职业鉴别工作。现或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鉴别机构、发证单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别中心
2、鉴别安排
(一)鉴别对象:
1.安全生产范围中符合《安全评价师国家职业标准(试行)》规定申报条件的职员,包含初次考试报名职员和升级职员。
2.2025年鉴别未通过,有单科合格成绩,符合补考条件的考生。
(二)时间安排:
1.鉴别工作时间安排:
normal align=center>时间 | 工作安排 |
8月十日— 9月11日 | 在线报名(包含初次报名考生、升级报名考生和补考报名考生) |
9月25日截止 | 邮寄报名材料 |
十月19日-26日 | 查看审察结果,选择鉴别地址 |
11月16日 | 准考证打印 |
12月5日 | 鉴别 |
2.鉴别日时间安排:2025年12月5日
normal align=left>级别 | 鉴别时间 | 科目 | |
三级 | 上午 | 9:00—11:00 | 理论常识 |
下午 | 13:00—15:30 | 专业能力 | |
1、二级 | 上午 | 9:00—11:00 | 理论常识 |
下午 | 13:00—15:30 | 专业能力 | |
16:30—17:30 | 综合评审 |
(三)鉴别地址:
考生在十月19日-26日登录中国安全生产协会网站(www.china-safety.org.cn)安全评价师栏目查看申报条件审察结果,自行选择鉴别地址。
鉴别详细地址见准考证。
(四)鉴别科目、答卷方法、合格标准及题型=
1.根据《安全评价师国家职业标准(试行)》规定,鉴别科目为理论常识、专业能力和综合评审,采取闭卷笔试方法鉴别,每一个科目满分100分,获得60分及以上者此科目通过,全部科目通过者视为鉴别合格。单科合格成绩保留一年,未全部通过的考生在成绩保留期内可参加一次补考。
2.理论常识科目为客观题,题型包含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专业能力科目为主观题,题型包含情景剖析题、案例剖析题和综合应用题;综合评审科目为主观题,题型为命题写作。
3.已获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职员参加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鉴别,其理论常识科目视同通过。
3、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根据《安全评价师国家职业标准(试行)》的规定实行,详见附件1。
4、报名步骤及报名材料
报名全过程实行网上操作,网址为中国安全生产协会网站(www.china-safety.org.cn),具体报名程序及报名材料详见附件2。
5、有关说明
(一)每一个公民身份号码只能在报名网站中进行一次注册,请对照身份证上的信息,确定填写的注册信息无误后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注册信息不可以再进行更改。
(二)报名网站中的“级别计算器”可依据考生填写的个人基本信息计算出可申报级别及鉴别方法,考生可参考计算结果进行申报。
(三)报名职员在线报名时请认真细致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确保准确无误,并按需要打印表格、亲笔签署,自制表格无效。
(四)鉴别报名截止前,报名考生可对个人基本信息进行修改,如涉及申报条件、职业等级修改则须重新提交报名材料。
(五)申报条件中的《学历证书》指国家承认学历教育的《毕业证书》或《毕业证明书》,且《学历证书》应与在线报名时填报的学历相对应,《学位证书》无效。
(六)申报条件中的“安全工程类专业”包含安全工程专业、安全技术管理专业、安全技术及工程专业、矿山通风与安全专业、机电工程专业和工业工程专业,除此六个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均属“非安全工程类专业”,考生报名时请准确填写毕业证上所学专业名字。
(七)报名职员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将取消报名职员的鉴别资格;对已参加鉴别并通过者,将收回其《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证书》。
(八)有关问题可咨询中国安全生产协会安全评价工作委员会,联系电话:010-84285160-602/605/612。
(九)报名材料请用快递邮寄(地址:北京东城区和平里9区甲4号安信大厦A705,邮编:
100013)。
附件:
1.申报条件
2.报名程序
normal align=right> 中国安全生产协会
normal align=right> 202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