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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安全工程师《案例剖析》模拟

点击数:354 发布时间:2025-07-23 收藏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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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安全工程师《案例剖析》模拟

1、小李刚参加工作被分配在冷冻库当工人,工作非常积极,常常长期坚持在冷冻库内工作,但几个月后常常出现肌痛和腰痛等病症。请你剖析引起小李这类病症是什么原因。

答卷思路:温度低于人体舒适温度的环境称为低温环境。
18℃以下的温度即可视为低温,但对人的工作效率有不利影响的低温,一般是在10℃以下。在低温环境下人体中心体温低于35℃时,即处于过冷状况。低温对人体的影响表现为:一是引起局部冻伤,与人在低温环境中暴露时间长短有关;二是产生全身性影响。人体在低温环境暴露时间不长时,可以靠温度调节系统,使人体深部温度维持稳定。但暴露时间较长时,中心体温渐渐减少,就会出现一系列的低温症状:出现呼吸和心率加快,颤抖等,接着出现头痛等不适反应。当中心体温降到30~33℃时,肌肉由颤抖变为僵直,失去产热有哪些用途,将会发生死亡。长期在低温高湿条件下劳动易引起肌痛、肌炎、神经痛、神经炎、腰痛和风湿性疾患等。

2、一天小周随检查团进行露天安全检查,当天太阳非常大,小刘因为走得急,忘了带遮阳用具,最初小刘还感觉好,但过一段时间后就感到头痛、头晕、眼花、恶心、呕吐,后竟晕倒在地。请你剖析缘由。

答卷思路:作业环境气温较高时,职员就感到烦闷,直接影响作业职员的正常作业。温度超越舒适温度的环境称为高温环境。
29℃以上对人的工作效率有不利影响,可觉得是高温。人的中心体温在37℃以上就感到热。高温影响主要有两方面:一是高温烫伤、烧伤,人体皮肤温度达41~44℃时即感到痛,超越45℃即可飞速引起皮肤组织损伤;二是全身性高温反应,*部体温达38℃时,便产生不舒适反应。全身性高温的主要症状为:头晕、头痛、胸闷、恶心、呕吐、视觉障碍、癫病样抽搐等。温度过高还会引起虚脱、肢体僵直、大小便失禁、晕厥、烧伤、昏迷、直至死亡。人体耐高温能力比耐低温能力差,当人体深部体温降至27℃时,还可抢救存活,而当深部体温达42℃时,则总是引起死亡。

高温作业中所引起的急性病一般分为三类型型:热射病、日射病和热痉挛。

日射病是因为头部受强烈的太阳辐射线的直接用途,很多热辐射被头部皮肤及头颅骨吸收,从而使颅内温度升高所致,多发生于夏天露天作业职员。主要症伏为急剧发生头痛、头晕、眼花、恶心、呕吐、烦燥不安,重者可能有惊厥、昏迷。

3、1999年1月26日,金乐电表配件有限责任公司因生产需要招收工人,刘丽面试到该公司工作。金乐公司在没对其进行岗前职业培训和安全教育的状况下,即让刘丽及8名新聘工人上岗,并为他们颁布发了上岗证,约定试用期3个月,但未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当年2月3日下午,因与刘丽同车间的机床操作工张某不在岗,其机床无操作,刘丽想多学些技术,在未经其他人允许和指派的状况下,擅自操作张某的机床。操作时,因电表盒歪了,刘丽用左手去扶,机床将它左手轧成粉碎性骨折,致左手第1、2、3和4指缺损。经鉴别,刘丽左手损伤构成6级伤残,劳动能力部分丧失。金乐公司是不是应付这起伤害事故承担赔偿责任呢?请剖析。

答卷思路:在生产劳动过程中,不安全原因是客观存在的。为了保护劳动者在劳动场合的安全,国内《劳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有关法规都规定了企业需要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在安全教育过程中,企业不只要向工人介绍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政策法规和企业规章规范,而且要依据企业生产特征,介绍企业安全技术常识,如企业的基本生产概况、生产过程、作业办法、危险设施、危险原因及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用法等,同时还可结合典型经验和事故案例对工人进行生动形象的安全教育。

本案例中,刘丽面试到金乐电表配件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双方虽未签订劳动合同,但该公司为其办理了上岗证,且刘丽已上岗工作,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因为该公司违反《劳动法》及有关法规,没对刘丽进行必要的岗前职业培训和安全生产教育,在实质生产中管理不严,监督不力,导致刘丽串岗操作而发生事故,导致伤残,应承担刘丽的工伤赔偿责任,并同意有关行政部门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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