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情的公告
要紧时间节点:
1、在线报名时间:2025年2月26日—3月8日;
2、在线缴费时间:2025年3月18日—3月21日;
3、发票发放和申请邮寄时间:2025年4月1日—4月12日。发票可申请邮寄,具体申请步骤请点击《关于拓展考试费用发票邮寄服务的公告》查询。
4、打印准考证时间:2025年5月十日—5月17日;
5、考试时间:2025年5月18、19日;
6、资格审察和确定符合证书领取职员时间:2025年7月至8月间;
7、公布考试成绩和合格标按时间:2025年8月左右;
8、同意成绩复查申请时间:成绩公布之日起25个自然日内。可在线申请成绩复查,具体申请步骤请点击《关于拓展考试成绩复查在线申请的公告》查询。
9、电子化《成绩合格证明》打印日期:成绩公布期满15个工作日之后;
10、纸质证书发放时间:成绩公布之日起2至5个月内。证书可申请邮寄,具体申请步骤请点击《关于拓展各类资格证书邮寄服务的公告》查询。请注意:成绩公布不等于证书立即开始发放,证书在成绩公布之日起2至5个月内发放。
正文如下: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泰州医药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各有关单位:
依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5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情的公告》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察工作的公告》精神,现就报名工作的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资格审察方法
我市2025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将不再进行考试前现场资格审察,改为考试前资格抽查和考后资格审察。考试前抽查将通过教育部学信网、省社保平台等政府共享电子平台进行云数据比对,核实考生学历、工作单位等信息;考后审察将在考试前云数据比对基础上,由省、市住建主管部门多形式、多途径核实考生报名信息。
报名审核实行告知承诺制。考试报名操作须由考试报名职员本人完成,报名时须如实填报本人有关信息,承诺填报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签字确认本人符合本考试报考条件,并承担不实承诺的有关责任。
对于提供不真实信息报名的考生,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记入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并推行联合惩戒;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将会干扰考生考试报名公务员或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对用不真实信息报名等违规行为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员工,通报其实质工作单位和有关国家监察机关。
2、组织分工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一同负责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组织推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承担省直考区考务工作。
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考试报名和考试前资格抽查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部科目成绩达到有关标准的应试职员进行考后资格审察工作,并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省人事考试机构对考后审察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会商。
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在线报名审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咨询电话:86888539、86896181;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咨询电话:86882681、86882776;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咨询电话:86606582、86606581。
3、时间安排和考区设置
5月18日:
09∶00~11∶00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14∶00~17∶00 《建设工程水平、投资、进度控制》
5月19日:
09∶00~11∶00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有关法规》
14∶00~18∶00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剖析》
考试原则上在我市设置考试知识点,具体地址可从准考证上获知。准考证网上打印日期:5月十日—5月17日,在线报名和打印准考证网址:泰州人事考试网。
4、考试考哪几科和作答方法
考试设《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水平、投资、进度控制》、《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有关法规》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剖析》共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剖析》科目考试试题为主观题,在专用答卷卡上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卷卡上作答。
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卷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卷纸上作答。考试报名职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在考场指定处。
5、考试管理方法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考试报名职员需要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职员,须当年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6、考试报名条件
新考试报名职员考试报名条件
凡中国公民、香港、澳门居民,遵纪守法,具备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拥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监理工程师资格全科考试: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对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拥有下列四项条件的考试报名职员,可免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设工程水平、投资、进度控制》2科,只参加其余2科考试。
①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以上毕业。
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③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④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
报名要求中所规定的有关工作年限的需要,按满周年计算,其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
7、报名与考试前抽查
本次报名采取在线报名、在线缴费的办法,考生可登陆泰州人事考试网,点击相应的链接进行报名。特别提醒:请考生准确填写本人手机号码,系统将通过该手机号码自动反馈有关报名信息。
在线报名日期为2025年2月26日—3月8日,考试报名职员应认真阅读考试报名需知和需要注意的地方,仔细对照考试报名资格条件,签订网上《考试报名承诺书》后如实填报个人信息。
在全国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新注册的考生须使用最近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对于2025年之前在报名平台注册的考生,原则上不进行照片更换。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和证书查看认证系统。
考试前抽查。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将会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从考试报名职员中随机抽取部分职员进行信息比对。抽查比对结果通过“江苏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告知考试报名职员。
在线缴费。交费时间为2025年3月18日|3月21日,考试报名职员可于3月18日起登录“江苏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查询比对结果。未被抽查和抽查结果无误的考试报名职员可进行交费操作,考试前抽查结果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取消考试报名职员交费操作。考试报名职员如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在线缴费或在线缴费不成功,视为无效报名。
2025年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发票有两种领取方法,一是携带身份证原件至现场领取;二是提供发票邮寄服务。发票发放时间:2025年4月1日—4月12日。
现场领取地址:泰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裙楼一楼11号窗口。
发票邮寄申请步骤如下:登录“泰州人事考试网”首页→点击进入“泰州人事考试不见面服务平台”→注册→进入主功能页面,选择“发票邮寄服务”功能板块→填写并提交有关个人信息即可。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将在7个工作日内联系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公司泰州分公司进行发票邮寄服务。
请考生于规定时间现场领取考试发票或申请邮寄服务,逾期将视为自动舍弃,联系电话:86888539。
“泰州人事考试”微信公众平台已于2025年8月正式开通。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通过该平台,准时、准确地发布考试报名、考试需要注意的地方、考试成绩查询、证书领取等有关信息,考生可通过手机随时随地获得考试资讯。用法:
1.直接用手机微信“扫一扫”功能扫码;2.搜索公众号“泰州人事考试”或微信号“tzrsks“添加关注即可。
8、考后审察
审察对象。考试成绩合格线确定后,审察部门通过报名网址公布审察时间安排、考生陈述申辩期限和受理举报投诉电话等信息,并按规定进行审察。
2025年考试成绩滚动有效期内有当年成绩合格科目,且2025年考试考哪几科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不再进行审察。
上传补充材料。对考后审察结果有疑问的考生,资格审察部门告知其须在规定时限内登录“江苏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上传补充证明材料,逾期未上传的视为舍弃审察资格。
审察结果公示。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一同对审察结果进行会商后,由省、市人事考试机构对符合发证资格的考生名单进行网上公示。资格审察未通过的按有关规定处置。查实考试报名职员违反承诺,在考试报名时存在提供不真实信息、不真实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法获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行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将依法依规做出处置。
9、证书发放
成绩公布期满15个工作日之后,符合发证资格的考生可登录“江苏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下载打印本人《成绩合格证明》,同时根据考区属地原则在本考区内选择纸质证书领取方法。《成绩合格证明》在我省范围内与职业资格证书具备同等功用。
10、收费事宜
依据江苏物价局、江苏财政厅《关于明确我省部分人事考试收费项目、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函》精神,2025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怎么收费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水平、投资、进度控制》、《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有关法规》3科按每个人每科60元标准,《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剖析》科目按每个人12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个人10元标准收取。
十1、教程事宜
2025年度考试继续用2025年版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概要和考试用书,有关考试教程请考试报名职员自行购买。
十2、其他事情
关于人事考试失信惩戒。在考试报名中,个人或单位弄虚作假的信息将录入我市人事考试诚信不好的信息库,并视情节轻重报送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软件,失信行为紧急的将列入市诚信“黑名单”,予以联动惩戒。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置。
关于人事考试法治化建设。《中国刑法》已由中国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8月29日通过,自2025年11月1日起实行。刑法修正案新增了涉及考试工作有关条约,请广大考生好好学习,依法参考,防止因违反《刑法》规定而遭到相应处罚。
附件:《考试报名承诺书》.docx
泰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