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造师网首页 > 资讯 > 监理工程师 > 正文

2025监理工程师理论与法规要点

点击数:341 发布时间:2025-08-01 收藏本页

阅读正文

2025监理工程师理论与法规要点

2025年监理工程师考试时间预计在5月中旬,今天智学网为大伙筹备了2025监理工程师理论与法规要点:合同履行的一般规则,真心期望大伙可以合理的利用这类内容,为考试打好基础。更多监理工程师考试的资讯,请关注智学网的更新。
37.jpeg
2025年监理工程师考试《理论与法规》要点:合同履行的一般规则 已经筹备好啦,大伙快来学习吧!

理论与法规要点:合同履行的一般规则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水平、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址等内容没约定或者约定不清楚的,可以协议补充。

◆不可以达成补充协议的,根据合同有关条约或者买卖习惯确定。

◆使用上述方法仍不可以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水平需要不清楚的,根据国家标准、行业准则履行;没国家标准、行业准则的,根据一般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价款或者报酬不清楚的,根据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官方报价的,根据规定履行。

履行地址不清楚,给付货币的,在同意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出货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履行期限不清楚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需要履行,但应当给他们必要的筹备时间。

履行方法不清楚的,根据有益于达成合同目的的方法履行。

履行成本的负担不清楚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中国建造师网是目前国内线上教育服务平台之一,一直以教育产品品质、用户体验为使命,不断创新技术并应用于教学,打造独家精品课程内容,倾力打造易用、实用型学习平台,传递知识与梦想。

Copyright(c)2018-2025 中国建造师网(https://www.dgzxj.com/)All Rights Reserverd 蜀ICP备18127099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90782

中国建造师网(https://www.dgzxj.com/) 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90782